国有企业纪委既要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又要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对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汇报恐被误解为过度反应,而向同级党委委员直接指出又担心招致不悦或疏远。部分党委委员虽口头上接纳纪委的监督,但在实际行动与思维层面,却有意无意地保持距离,使得纪委难以直接获取一手信息与真实情况。大部分国有企业纪委收到的问题线索主要来源于群众信访举报,依靠自身力量主动查找出的问题较少。涉及国有企业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多是参照针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来执行;国有企业已经取消行政级别、岗位设置繁多,若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很难对相关责任人精准参照定性量纪。
目前国有企业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给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带来一定困扰,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势必影响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因此,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深化三转,强化监督主体的监督定位。厘清专门监督、业务监督各主体之间的职责关系,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切实解决因职责交叉问题以及因此而导致的监督主体履职错位的问题。纪委要加强对机关各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确保机关各部门严格履行对业务部门的监督、考核职责。业务部门违反业务规章程序需要进行处理,机关部门不按规定对业务部门开展监督考核同样需要进行处理。
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发挥激励机制的引导作用和约束机制的惩治作用,加强对监督主体的保护,减少监督主体后顾之忧。激发监督主体担当责任和奉献精神,以一把手监督办法的落实为契机,纪委书记带头监督党委书记,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底气。纪委要提升监督对象的纪律意识。通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领导干部民主管理意识和民主集中意识,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一批典型案例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起到警醒作用,让干部职工更新观念、认清形势、摆正心态,打消侥幸心理。
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日常轻微违纪行为的监督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在“红线”之外设置多道防线。信访处理做到凡信必办,只要有问题线索都要处置,大量的问题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解决,同时,既要重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使严重违纪的干部越来越少,也要充分发挥后面三种形态的威慑和后盾作用,对严重违纪的腐败行为坚持零容忍处理。国有企业纪委只有直面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才能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走向深入。(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耿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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